- 法规标题: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
- 制定机构:承德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22日文书字号:承市政字〔2022〕34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8月22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通知
承市政字〔2022〕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御道口牧场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受新冠疫情因素的影响,据国家统计局承德调查队提供数据,我市7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上涨3.6%、食品价格指数同比上涨7.5%,已达到《省发改委等六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冀发改价调〔2021〕171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所规定的联动机制启动条件,现在全市范围内启动我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向保障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动机制保障对象包括市内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以及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联动机制保障项目包括价格临时补贴、城乡低保标准和失业保险金标准。
二、价格临时补贴采取“按月测算,按月发放”原则,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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