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辽宁省民政厅对《关于进一步规范救助家庭重病患者认定工作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
- 制定机构:辽宁省民政厅
-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8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3年10月18日效力级别:草案及征求意见稿
辽宁省民政厅对《关于进一步规范救助家庭重病患者认定工作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
各有关单位、各界人士:
为进一步规范救助家庭重病患者认定工作,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兜底保障力度,确保困难群众得到及时、充分救助,省民政厅研究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救助家庭重病患者认定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于征求意见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征求意见稿提出修改意见,并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反馈给省民政厅。邮箱:3157344069@qq.com。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大街260号
联系人:田国庆,联系电话:024-23417510。
附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救助家庭重病患者认定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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