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办法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办法
  • 制定机构: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26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5月26日效力级别:地方人大(常委会)文件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办法
(2007年7月28日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22年5月26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湖南省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等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港口规划、建设、维护、经营、管理及其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省和有关设区的市、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体现港口的发展和规划要求,并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港口资源。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内的港口工作,其所属的港口管理机构负责港口行政管理的具体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港口的相关行政管理工作。

第五条

港口建设、经营实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国内外经济组织和个人投资建设、经营港口,并保护其合法权益。

第二章 港口规划与建设

第六条

港口规划包括港口布局规划和港口总体规划。

全省港口布局规划,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全国港口布局规划组织编制,具... ...

如果您想查看法规全部详细内容,请登录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