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保障上合示范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推动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的意见
- 制定机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16日文书字号:鲁高法〔2020〕46号
- 生效日期:2020年12月16日效力级别:法院文件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保障上合示范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推动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的意见
鲁高法〔2020〕46号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青岛海事法院、山东法官培训学院,机关各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和《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推动山东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进一步为“两区”建设加强司法服务和保障,结合山东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保障上合示范区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推动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的意见
各市中级人民法院、济南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青岛海事法院、山东法官培训学院,机关各部门及直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和《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推动山东打造对外开放新高地,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进一步为“两区”建设加强司法服务和保障,结合山东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依法保... ...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