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若干措施的通知
- 制定机构: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2年03月12日文书字号:冀政办字〔2022〕34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3月12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若干措施的通知
冀政办字〔2022〕34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52号)精神,充分挖掘信用信息应用价值,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加快构建河北新发展格局、激发高质量发展活力,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强信用信息共享整合
(一)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力度。以《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2021年版)》为基础,结合实际制定《河北省五级一体化公共信用信息资源目录(2022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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