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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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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构:湖北省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3年04月01日文书字号:鄂政发〔2023〕5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4月01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鄂政发〔2023〕5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22号)精神,切实做好我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国务院决定于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这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通过普查,进一步夯实统计基础,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为加强和改善宏观经济治理、科学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各地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完整、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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