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关于公民旁听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的公告
- 制定机构: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09年05月18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09年05月18日效力级别:地方人大(常委会)文件
关于公民旁听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的公告
经研究,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安排公民旁听。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9年5月25日上午9时,会期2天半。
二、会议地点: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办公楼一楼西会议厅(南昌市北京西路39号省人大常委会机关院内)。
三、会议主要建议议程:审议《江西省水利工程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江西省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江西省财政监督条例(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江西省旅游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听取和审议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我省加强自主创新、推进创新型江西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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