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仙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省级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意见
- 制定机构:仙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2年05月28日文书字号:仙政办发(2012)57号
- 生效日期:2012年05月2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仙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省级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示范企业创建工作的意见
仙政办发(2012)57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农、林、牧、渔场,市政府各部门:
2012年3月,我市被确定为省级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创建联系点,武汉真巧食品有限公司被确定为省级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创建联系点。为加快实施商标战略,全面提升我市商标注册、运用、保护、管理能力和水平,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现就做好省级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示范企业创建工作(以下简称创建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创建工作目标
(一)商标战略实施成效显著。力争2013年我市被认定为省级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城市,1—2家企业被认定为省级商标战略实施示范企业。
(二)注册商标总量持续增长。到2015年,全市国内注册商标总量突破2500件,国际注册商标总量达10件;农产品注册商标总量达300件;申请服务业注册商标总量突破10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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