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分工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2年05月25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5月25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分工方案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一系列工作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1〕52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办字〔2022〕34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信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积极推进信用信息引导金融市场资源配置,形成具有衡水特色的信用贷款助力中小微企业融资新模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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