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教师志愿服务倡议书
- 制定机构:北京师范大学教师志愿服务协会
- 发布日期:2014年08月05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14年08月05日效力级别:标准、规范和指引(指南)
教师志愿服务倡议书
全国广大教师们:
志愿服务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师者,人之模范。教师甘为人梯、烛照他人的精神是志愿服务精神的生动体现。广大教师要以天下为己任,勇于承担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时代使命和崇高责任,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在教书育人的同时,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投身志愿服务的时代潮流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智慧和力量。今年是教师节设立30周年,值此之际,我们向全国广大教师提出以下倡议:
让我们携起手来,在志愿服务中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师是核心价值的传承者,延续着国家和民族的文化血脉,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人的成长。广大教师要通过志愿服务,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言传身教,知行合一,传承中华优秀文化,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广大教师要在志愿服务中深入了解国情、民情、社情... ...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