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国银保监会宣城监管分局关于丁光能等任职资格的批复
- 制定机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宣城监管分局
- 发布日期:2019年01月03日文书字号:宣银保监复〔2019〕2号
- 生效日期:2019年01月03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中国银保监会宣城监管分局关于丁光能等任职资格的批复
宣银保监复〔2019〕2号
宁国农商行:
你行《关于丁光能等同志任职资格审查的请示》(宁农商行发〔2018〕194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5号)等有关规定,经分局研究,核准丁光能安徽宁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门负责人、王道友安徽宁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审部门负责人、张峰杰安徽宁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规部门负责人的任职资格。拟任人员应自我分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履行职责,任职文件请及时抄送我分局。如拟任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履职,此行政许可决定文件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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