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大足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的通知
- 制定机构: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2年03月28日文书字号:大足府办发(2012)54号
- 生效日期:2012年03月2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大足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的通知
大足府办发(2012)54号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治工作的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重庆市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等规定,经区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大足区防治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指 挥 长:孙 宇 区政府副区长
副指挥长:宋 伟 原大足县公安局局长
杨 柳 区政府电子政务办主任
郭礼刚 区畜牧兽医局局长
成 员:徐 清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赵宗洪 区发展改革委主任
李雪梅 区财政局局长
王大蓉 区科委主任
胡 可 区交委主任
徐 挺 区商务局局长
黄秀荣 区民政局局长
李洪秀 区文广新局局长
席家庄 区卫生局局长
辜 兵 区工商分局局长
康笃刚 区质监局局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于区畜牧兽医局,由郭礼刚兼办公室主任,叶华海、王恒昌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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