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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联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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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联合声明
  • 制定机构:印度尼西亚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 发布日期:2005年07月29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05年07月29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联合声明
(2005年7月29日)


一、应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阁下的邀请,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统苏西洛·班邦·尤多约诺阁下自2005年7月27日至30日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此访系对胡锦涛主席2005年4月25日至26日访问印尼的回访,也是中印尼五十五年外交关系历程中一个重要里程碑。

二、中国政府、中国领导人和人民给予苏西洛总统和印尼代表团热情友好的接待,高度评价苏西洛总统作为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国家元首首次访华对深化中印尼战略伙伴关系的重要意义。

三、在苏西洛总统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期间,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与其举行会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予以会见。苏西洛总统还在北京同两国企业界人士进行座谈,并访问了深圳。

四、在胡锦涛主席与苏西洛总统举行的会谈中,两国领导人都对两国自1990年8月8日恢复外交关系以来各领域合作不断扩大表示满意。双方认为两国和两国人民之间有着深厚的友谊,强调在平等、互利、相互理解和尊重的基础上不断巩固和加强两国友好关系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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