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典当企业启用新版当票和续当凭证的通知
- 制定机构: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1年12月14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1年12月14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典当企业启用新版当票和续当凭证的通知
各市州金融办、省典当行业协会、各典当企业: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8号)及中国银保监会《关于明确典当行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函》(普惠金融部〔2019〕13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从2022年1月1日起,启用由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监制的新版当票和续当凭证(以下简称“新版凭证”),省商务厅原监制的旧版当票及续当凭证(以下简称旧版凭证)停止使用。为加强当票和续当凭证使用的管理,做好新版、旧版当票及续当凭证的衔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新版凭证的印制与管理
新版当票及续当凭证由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监制,委托湖南省典当行业协会管理及相关事项。
二、新版凭证启用时间及过渡期安排
2022年1月1日至3月31日为新版、旧版凭证使用过渡期,过渡期内新版、旧版凭证... ...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