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仙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仙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构:仙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2年07月26日文书字号:仙政办发(2012)64号
  • 生效日期:2012年07月26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仙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
仙政办发(2012)64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农、林、牧、渔场,市政府各部门:

电力工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基础产业,电力设施是电能生产、输送、供应的载体,是重要的社会公用设施。保护电力设施安全,对于保障供用电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07]8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全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长效机制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湖北省电力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纳入议事日程,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协调处理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重大问题,确保电力设施安全。各地要成立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完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制度,认真抓好辖... ...

如果您想查看法规全部详细内容,请登录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