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船舶溢油应急预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30日文书字号:庆政办规〔2024〕3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6月01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大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庆市船舶溢油应急预案的通知
庆政办规〔202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中、省直单位,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庆市船舶溢油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高效处置船舶溢油事件,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本市水上生态环境安全,促进经济与环境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黑龙江省船舶溢油应急预案》等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船舶溢油事件。
2 组织体系及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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