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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项目审批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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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项目审批事项的通知
  • 制定机构: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14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2月14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株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项目审批事项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项目建设,在保障好办事群众和工作人员健康的基础上,为项目建设单位提供快捷高效的审批服务,为项目落地开工助力,加快形成抓项目促发展的浓厚氛围。根据省工改办《关于全面实行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的通知》和市防疫指挥部相关要求,现将市发改委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期间项目审批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建设工程项目“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

各项目申请单位从“湖南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审批系统”)中获取办事指南,进行项目征询、网上申报,扫描上传申报材料、网上获取审批结果文书,确需纸质结果文书的可以通过邮寄方式送达。疫情防控期间非特殊情况,采取电话、微信、QQ等多种通讯方式不见面沟通,项目单位对报送的电子资料真实性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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