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 制定机构:亳州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12日文书字号:亳政秘〔2024〕43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6月12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亳政秘〔2024〕4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23年,全市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推深做实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行动,创新监管体制机制,全力以赴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总数、死亡人数继续实现“双下降”,有力保障了全市安全生产稳定形势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市安委会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蒙城县政府、利辛县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旅游体育局、市民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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