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文化领域兵团与师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制定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28日文书字号:新兵办发〔2021〕37号
- 生效日期:2021年04月2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文化领域兵团与师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兵办发〔2021〕37号
各师市、院(校),兵团机关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公共文化领域兵团与师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兵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公共文化领域兵团与师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共文化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14号)要求,推进公共文化领域兵团与师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结合兵团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新疆工作总目标,聚焦兵团职责使命,健全充分发挥兵团和师市两个积极性体制机制,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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