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本市再生水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制定机构: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10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7月10日效力级别:草案及征求意见稿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本市再生水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13号)要求,促进污水资源化利用,平稳推进放开再生水政府定价,我们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本市再生水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至8月9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jgc@fgw.beijing.gov.cn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通州区运河东大街55号院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传真电话:010-55590842
4.联系电话:010-55590403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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