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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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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 制定机构: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02日文书字号:黑政办规〔2022〕21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9月02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黑政办规〔2022〕21号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北大荒农垦集团:

《关于支持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若干政策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贯彻落实。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9月2日


关于支持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若干政策措施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建设黑龙江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22〕34号)要求,推进黑龙江佳木斯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以下简称农高区)建设,根据农高区建设发展规划和建设实施方案,对照建设目标,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支持创新能力建设

1.搭建科技创新平台。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精准对接水稻生态循环、智能农机装备、绿色有机稻米加工、现代科技服务等产业发展需求,在农高区打造省级以上研发创新平台,鼓励设立分支机构,打造科研基地、教学基地和实验实践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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