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袁官平等418名同志嘉奖的决定
- 制定机构:奉节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13年03月12日文书字号:奖的决定奉节府发(2013)31号
- 生效日期:2013年03月12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袁官平等418名同志嘉奖的决定
奖的决定奉节府发(2013)3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和引导全县公务员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无私奉献,勤政廉洁,根据《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007〕2号)、《重庆市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渝人发〔2007〕209号)规定,经各单位申报、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审查、县政府研究决定,给予2011年度评为优秀等次的袁官平等418名同志嘉奖一次。
希望受到嘉奖的同志珍惜荣誉、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添干劲、再立新功,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希望全县广大干部要向受表彰的人员学习,营造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团结一心,锐意进取,努力开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为推进建设渝陕鄂边区区域性中心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奉节县公务员(参公人员)2011年度嘉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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