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服务保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
- 制定机构: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发布日期:2014年09月26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14年09月26日效力级别:法院文件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司法服务保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
为更好地服务保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化解矛盾纠纷、营造法治环境、支持改革创新等职能作用,根据《上海法院服务保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意见、《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涉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案件审判指引(试行)的要求,结合我院一年来的自贸试验区司法服务保障实践,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符合自贸试验区建设要求的司法理念
1.完善组织领导。成立浦东法院司法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部署全院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自贸区法庭和外高桥法庭的副院长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司法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工作办公室,由党组确定一名副院长担任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全院各项服务保障工作。办公室日常工作由研究室负责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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