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制定机构: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0日文书字号:闽政办〔2024〕23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7月10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闽政办〔2024〕2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进一步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决策部署,培育壮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有力支撑,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一、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对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财政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鼓励各地对新获评的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政策支持,推动土地、资本、技术、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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