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数据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构:山西省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25日文书字号:晋政发〔2024〕14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7月01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数据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晋政发〔2024〕14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现将《山西省数据工作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
为加快全省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推进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加快数字山西、数字社会建设,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山西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促进数据要素、数字基础设施、数字山西、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发展以及数据安全保障等数据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公共数据,是指本省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经依法授权具有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统称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在依法履行公共管理或服务职责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
本办法所称非公共数据,是指公共数据以外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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