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消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奉节府发〔2013〕34号)
- 制定机构:奉节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13年02月17日文书字号:奉节府发(2013)34号
- 生效日期:2013年02月17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奉节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2年度消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奉节府发〔2013〕34号)
奉节府发(2013)3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12年以来,全县消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以胡锦涛总书记“三句话”总要求为指引,以服务社会发展、维护和谐稳定为己任,围绕“平安奉节”建设大局,凝神聚气、超常付出,扎实推动消防安全“打非治违”、党的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卫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和示范社区创建等重点工作,有效防止了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全县消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受到各级领导和人民群众的高度赞扬。
为表彰先进,鼓舞士气,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完成2012年度防火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的乡镇、部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有关人员予以表彰通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如下:
一、先进集体(10个)
奉节县教育委员会
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奉节店
重庆汉和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奉节县火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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