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地下水管理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构: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27日文书字号:芜政办〔2023〕8号
- 生效日期:2023年12月27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地下水管理办法的通知
芜政办〔2023〕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芜湖市地下水管理办法》已经2023年11月27日市政府第5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第一条
为加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防治地下水超采和污染,保障地下水质量和可持续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地下水管理条例》《地下水保护利用管理办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安徽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地下水调查与规划、开发与利用、节约与保护、污染防治与监督管理等活动。
本办法所... ...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