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99号提案答复的函
- 制定机构:亳州市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30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6月30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199号提案答复的函
无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我单位对市政协方林飞委员《关于大力提升我市湿地保护利用水平的提案》,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会办意见函复如下: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发展建设湿地公园是落实国家湿地分级分类保护管理策略的一项具体措施,也是当前形势下维护和扩大湿地保护面积直接而行之有效的途径之一。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将湿地公园监督保护工作列为局重点工作。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提升监管水平。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专项行动。2023年,我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制定了《关于联合开展“绿盾2022”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工作目标及工作要求。按照国家及省下发的问题线索开展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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