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公安厅关于维护校园安全严厉打击侵害校园师生人身财产安全违法犯罪的通告
- 制定机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公安厅
- 发布日期:2019年02月28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19年02月28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公安厅关于维护校园安全严厉打击侵害校园师生人身财产安全违法犯罪的通告
学校,是立德树人的地方。校园安全事关千家万户、事关社会稳定,是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基石。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的总体国家安全观,忠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有效维护云南省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等)的安全稳定,严厉打击扰乱校园公共秩序、侵害校园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保护校园和广大师生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通告如下:
一、依法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黑恶势力。依法严厉打击校园及周边“校霸"“街霸"“村霸"“校园贷"“套路贷"、性侵害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
(一)凡是在校园及周边实施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以及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人员,必须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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