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构:国家铁路局
-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03日文书字号:国铁工程监规〔2024〕11号
- 生效日期:2024年08月01日效力级别:国家部委办局文件
国家铁路局关于印发《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铁工程监规〔2024〕11号
各地区铁路监管局,工程质量监督中心:
现将《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
为完善铁路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加强铁路建设领域信息公开,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依据《招标投标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铁路工程建设项目的项目信息和从业单位、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的公开、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
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从业单位、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公开,应遵循依法、客观、准确、及时和保守国家秘密的原则。
第四条
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和从业单位、从业人员信用信息主要通过网络媒介公开。
第五条
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内容包括:项目批准结果信息、建设管理信息、竣工验收信息3类,具体如下。
(一)项目批准结果信息:项目建议书审批结果、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结果、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结果、施工图审查结果、开工手续办理结果的批复文件名称及文号,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结果。
(二)建设管理信息:招标投标信息(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合同履行信息〔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执业证书编号(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合同价款、合同工期、合同变更事项等〕。
(三)竣工验收信息:验收组织单位名称、验收时间、验收结论、竣工验收备案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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