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西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拉萨贡嘎机场旅客行李托运打包服务收费的批复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西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拉萨贡嘎机场旅客行李托运打包服务收费的批复
  • 制定机构:西藏自治区物价局
  • 发布日期:2014年08月09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14年08月15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西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拉萨贡嘎机场旅客行李托运打包服务收费的批复


西藏民航空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贡嘎机场旅客行李托运专用纸质包装箱销售价格的请示》(藏空经〔2014〕11号)悉。为方便旅客,合理规范机场旅客行李托运专用纸质包装箱销售价格和打包服务收费标准,经研究,同意你公司按行李件数和纸质包装箱规格计算纸质包装箱价格和打包收费。具体收费标准核定如下:

一、收费标准

(一)基本打包费,即旅客自行提供包装箱,需要打包的行李,按井字形打包每件收费标准为10元。

(二)旅客购买纸质包装箱规格为35cm×30cm×30cm的,按井字形打包每件收费标准为20元。

(三)旅客购买纸质包装箱规格为50cm×30cm×36cm的,按井字形打包每件收费标准为25元。

二、纸质包装箱销售及行李打包服务必须坚持旅客自愿原则,不得强制。

三、在井字形打包基础上,若旅客提出特殊需求,增加打包圈数时,其收费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收费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在收费处显著位置实行收费公示,并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社会监督。

五、本批复自2014年8月15日起执行。

西藏自治区物价局

2014年8月9日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