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西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拉萨贡嘎机场旅客行李托运打包服务收费的批复
- 制定机构:西藏自治区物价局
- 发布日期:2014年08月09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14年08月15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西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拉萨贡嘎机场旅客行李托运打包服务收费的批复
西藏民航空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贡嘎机场旅客行李托运专用纸质包装箱销售价格的请示》(藏空经〔2014〕11号)悉。为方便旅客,合理规范机场旅客行李托运专用纸质包装箱销售价格和打包服务收费标准,经研究,同意你公司按行李件数和纸质包装箱规格计算纸质包装箱价格和打包收费。具体收费标准核定如下:
一、收费标准
(一)基本打包费,即旅客自行提供包装箱,需要打包的行李,按井字形打包每件收费标准为10元。
(二)旅客购买纸质包装箱规格为35cm×30cm×30cm的,按井字形打包每件收费标准为20元。
(三)旅客购买纸质包装箱规格为50cm×30cm×36cm的,按井字形打包每件收费标准为25元。
二、纸质包装箱销售及行李打包服务必须坚持旅客自愿原则,不得强制。
三、在井字形打包基础上,若旅客提出特殊需求,增加打包圈数时,其收费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收费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在收费处显著位置实行收费公示,并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社会监督。
五、本批复自2014年8月15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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