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标准制修订过程中征求意见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构: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09日文书字号:冀市监函〔2021〕508号
- 生效日期:2021年10月09日效力级别:草案及征求意见稿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标准制修订过程中征求意见工作的通知
冀市监函〔2021〕508号
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各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其他有关单位:
地方标准是为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特殊技术要求而制定的标准,是我省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严格依法依规制定地方标准,是地方标准合法性、科学性、先进性和广泛适用性的根本保证,其中,广泛地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是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的法定程序,也是确保地方标准内容协调统一的有效途径。为了提高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社会参与度,提高标准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现就进一步加强地方标准制修订过程中征求意见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真做好地方标准书面(或会议)征求意见工作
(一)地方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应对所起草标准的质量负责。标准起草专家组(或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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