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构: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18年08月10日文书字号:皖政办〔2018〕33号
  • 生效日期:2018年08月10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
皖政办〔2018〕3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10日


安徽省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


省财政厅 省扶贫办 省发展改革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35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皖政〔2011〕115号)等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扶贫项目资金,是指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为如期实现脱贫目标,支持脱贫攻坚项目(含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目)的各类财政资金,包括全部或者部分用于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就业扶贫、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扶贫、基本医疗、社会救助、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光伏扶贫、旅游扶贫、文化扶贫等项目资金。

此文档存在附件,登录后展示

如果您想查看法规全部详细内容,请登录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汇法网

扫描二维码,与汇法网微信互动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