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湖北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评选表彰办法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 制定机构: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总工会、湖北省工商业联合会、湖北省企业联合会
- 发布日期:2011年11月30日文书字号:鄂人社发(2011)71号
- 生效日期:2011年11月30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湖北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评选表彰办法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鄂人社发(2011)71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各大型企事业行政、工会,金融各行(司)工会,省直各产业工会,省直机关工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先进表彰暨经验交流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现将《湖北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评选表彰办法》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创建活动,认真总结2008年以来开展创建活动的经验,广泛宣传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营造深入推进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调动企业和职工参与创建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把创建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二、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规范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评选表彰办法,保证评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切实发挥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工业园区的示范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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