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法网提供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及两高文件、地方法规、政府规章、部委规章、部委规范性文件、部委事务性文件、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地方政府规章、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法律及人大文件、法律知识查询、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文件、合同范本、司法案例、找律师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案例研究  | 法规  | 律师  | 律所  | 法院  | 合同
汇法网提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及法律查询服务以及一站式找律师服务的法律网站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2022年4月28日修正版)
背景颜色:
字体大小: 特大
  • 法规标题: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2022年4月28日修正版)
  • 制定机构: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发布日期:2022年04月28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2年05月01日效力级别:地方人大(常委会)文件
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2022年4月28日修正版)
(1992年5月30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1992年7月28日云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 2019年2月22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修订 2019年3月26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 根据2022年2月18日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2022年3月25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批准的《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了加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保护自然环境和自然资源,维护自然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以下简称自治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自治州行政区域内建设和管理自然保护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的自然保护区,是指自治州行政区域内依法建立的各类各级自然保护区。

第四条

自然保护区可以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自然保护区的内部未分区的,依照本条例有关核心区和缓冲区规定管理。

自然保护区的范围和界限由批准建立自然保护区的人民政府确定,并标明区界,予以公告。

第五条

建设和管理自然保护区,应当坚持保护优先、统筹规划、科学管理、依法监督、永续利用的原则,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妥善处理与当地经济建设和居民生产、生活的关系。

第六条

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自然保护区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如果您想查看法规全部详细内容,请登录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

异议处理
微信客服
QQ客服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