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新创业措施的通知
- 制定机构: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04日文书字号:黑政办规〔2020〕23号
- 生效日期:2020年11月04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新创业措施的通知
黑政办规〔2020〕23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关于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新创业的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六稳”“六保”决策部署,最大限度减轻疫情对我省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的影响,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开展自主创新创业,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以高校为主体,整合社会、企业创业培训资源,为有创业意愿和培训需求的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专业培训。高校从教学经费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创新创业教育专项,全省每年安排资金总额不低于2亿元。(省教育厅、省人社厅负责)
二、鼓励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业孵化载体向高校毕业生提供创业辅导,依托创业孵化载体创业导师和合作的服务机构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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