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涪江-桥禁止汽车通行的通告
- 制定机构: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07年09月24日文书字号:合川府(2007)76号
- 生效日期:2007年09月24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涪江-桥禁止汽车通行的通告
合川府(2007)76号
为确保涪江一桥通行安全,有效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区政府研究决定,自2007年9月26日零点起,禁止汽车从涪江一桥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汽车从涪江一桥通行,并严禁摩托车搭乘通行。
二、禁止行人在涪江一桥上列队齐步行进、嬉戏打闹等影响桥梁安全的行为。
三、广大市民要自觉遵守本《通告》要求,对违反《通告》规定的行为,由相关执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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