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
- 制定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08日文书字号:宁政办发〔2021〕71号
- 生效日期:2021年10月08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
宁政办发〔2021〕71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局关于金融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意见》,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升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能力和水平,助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十次、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建立适应乡村振兴发展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入“三农”领域,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继续建设经... ...
支付方式
免责声明: 汇法网法律法规库各类文件源本均采集于各发布、制定机构单位的官网或根据文件原本转换后所作的收录,尚有部分文本系由汇法网大数据平台根据文件修改决定和形势变化及实际情况对原文件文本作修正之后的版本,依据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开。各类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性文件文本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以正式文本为准。如需正式引用,请注意核对官方正式文本。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