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服务业领域计量信用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 制定机构: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布日期:2022年07月20日文书字号:冀市监规〔2022〕3号
- 生效日期:2022年10月01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河北省服务业领域计量信用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冀市监规〔2022〕3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省局机关有关处室、省计量院、省计量中心,省计量协会:
《河北省服务业领域计量信用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已经省局局长办公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北省服务业领域计量信用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试行)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国市监信发〔2022〕6号),提高服务业领域计量信用风险分级管理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服务业经营者(以下简称“经营者”)主要是指集贸市场、加油(气)站、商店超市、医疗机构、配镜行业、道路交通、公共事业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业领域。
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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