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第五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关于提升全方位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
- 制定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大韩民国政府、日本国政府
- 发布日期:2012年05月13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12年06月11日效力级别:公约条约
第五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关于提升全方位合作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
(2012年5月13日,中国北京)
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韩民国和日本国的领导人于2012年5月13日在北京举行第五次领导人会议,就进一步密切三国合作、促进共同发展、为地区和世界的稳定、发展与繁荣做出贡献进行深入探讨。
欢迎自1999年启动以来,特别是2008年三国独立举行领导人会议以来,三国合作取得的积极进展。满意地回顾了三国落实2008年《三国伙伴关系联合声明》、2009年《中日韩合作十周年联合声明》、2010年《2020中日韩合作展望》的情况,高兴地看到三国合作给三国人民带来了巨大福祉。
充分认识到,在世界经济前景不明、发达经济体债务问题不断发酵、西亚北非局势持续动荡、东亚地区继续保持发展势头的背景下,三国进一步提升合作水平有利于促进三国经济稳定增长,加速东北亚地区经济一体化进程,为东亚合作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与繁荣,推动世界经济复苏和增长。重申将从战略视角审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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