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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与能力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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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与能力建设的意见
  • 制定机构: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20日文书字号:朔政办发〔2019〕36号
  • 生效日期:2019年11月20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与能力建设的意见
朔政办发〔2019〕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与能力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制定如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我市已成为山西省雁门关农牧交错带的示范区和全国农牧交错带草牧业、粮改饲工作的先进市,草牧业作为“2+7+N”产业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乡村振兴的支柱产业,对全市经济和社会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执法监管以及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切实扛起政府的主体责任和县(市、区)长第一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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