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上网发售有关事项通知
- 制定机构:深圳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日期:2012年09月20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12年09月20日效力级别:国家部委办局文件
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上网发售有关事项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发售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保证上网发售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所上网发售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会员申报该基金,需认真阅读《公告》。该基金简称“易基综债”,证券代码“
161119”,本所挂牌价为每基金份额1.00元。每一账户可以重复认购,不可撤单,每笔认购份额下限为1,000份,超过1,000份的须为1,000 份的整数倍,且每笔认购不得超过99,999,000 份基金单位。会员可按照《易方达中债新综合债券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中约定的认购费率设定投资者认购的佣金比率。
二、申报日期为2012年09月28日至2012年11月02日,时间为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 ...
支付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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