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绍兴市财政局绍兴市商业银行关于印发《绍兴市区扶持服务业中小企业专项贷款操作办法》的通知
- 制定机构:绍兴市财政局、绍兴市商业银行
- 发布日期:2007年10月29日文书字号:绍市财企(2007)38号
- 生效日期:2007年10月29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绍兴市财政局绍兴市商业银行关于印发《绍兴市区扶持服务业中小企业专项贷款操作办法》的通知
绍市财企(2007)38号
市区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优化市区产业结构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意见》(绍政发〔2007〕56号)精神,充分发挥地方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和导向作用,鼓励、引导信贷资金向中小企业倾斜,有效缓解目前市区服务业中小企业所面临的资金短缺和贷款难的问题,大力促进我市服务业全面、快速、协调发展,经市政府同意,设立市区扶持服务业中小企业专项贷款资金。市区扶持服务业中小企业专项贷款规模为6000万元。贷款对象为市区各类所有制的服务业中小企业,重点扶持商贸、文化旅游、信息技术、中介服务、金融服务、公共服务、社区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以及符合绍兴市年度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的服务业企业。单个企业贷款额度原则上累计不超过200万元。现将《绍兴市区扶持服务业中小企业专项贷款操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宣传和贷款推荐申报工作。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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