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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广西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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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广西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制定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22日文书字号:桂政办发〔2023〕53号
  • 生效日期:2023年08月22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广西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桂政办发〔2023〕5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广西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年8月22日


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广西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广西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优化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布局

(一)合理配置乡村两级医疗卫生资源。各地因地制宜合理配置乡村两级医疗卫生资源,从注重机构全覆盖转向更加注重服务全覆盖。重点支持建设一批能力较强、具有一定辐射带动作用的中心乡镇卫生院。常住人口较多、区域面积较大、县城不在县域中心、县级医院服务覆盖能力不足的县,可在县城之外选建1至2个中心乡镇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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