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转供电环节价格行为的紧急通知
- 制定机构: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16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0年10月16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转供电环节价格行为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发改委,国网湖北省电力公司:
降低工商业企业用电成本是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安排部署下,我省相继多次降低一般工商业和大工业目录电价,并在今年阶段性实施降低除高耗能行业外企业用电成本5%政策。为切实将降低工商业电价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用户,减轻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转供电终端用户电费负担,更好促进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助力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现就进一步规范转供电环节价格行为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转供电环节价格政策
转供电主体要严格执行国家电价政策,按照转供电终端用户对应执行的销售目录电价和分表电量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按转供电主体总表对应的销售目录电价和总表电量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按与电网企业缴纳电费相同抄表周期,向终端用户按分表电量及对应的销售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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