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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省风景园林协会关于江苏省园林绿化优秀工程申报材料审查意见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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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规标题:江苏省风景园林协会关于江苏省园林绿化优秀工程申报材料审查意见公示
  • 制定机构:江苏省风景园林协会
  • 发布日期:2012年09月13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12年09月13日效力级别:行业与市场规定
江苏省风景园林协会关于江苏省园林绿化优秀工程申报材料审查意见公示


根据《江苏省风景园林协会园林绿化优秀工程评选办法(试行)》(苏园协[2010]1号)、《关于开展2012年江苏省园林绿化优秀工程评选活动的通知》(苏园协函[2012]10号),经对155家申报江苏省园林绿化优秀工程申报材料的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

2012年9月13日至19日。

公示期间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江苏省风景园林协会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申报企业对审查意见所提出的问题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提供陈述材料,经(县)市主管部门确认并加盖印章后寄报江苏省风景园林协会,逾期不予受理(邮寄来的陈述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协会询问。

联系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218号2幢917室(邮编:210036)。

联系电话:025-86211159,13901592330。

附件:2012江苏省园林绿化优秀工程审查意见汇总表。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三日


附件:

2012优秀工程公示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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