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国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新)外交部中国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新)目录
- 制定机构:中央人民政府外交部
- 发布日期:2012年01月21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12年01月21日效力级别:非政府间国际组织文件
中国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新)外交部中国领事保护和协助指南(新)目录
一、登录外交部网站和中国领事服务网,查询中国各驻外使、领馆的联系方式以及相关旅行提醒、警告等海外安全信息。若目的地国与我国无外交关系,则可了解其周边国家的中国使、领馆的地址与电话,以便就近求助。
二、检查护照有效期(剩余有效期一般应在一年以上),以免因护照有效期不足影响申请签证,或在国外期间因护照过期影响行程。
三、办妥目的地国签证。确保自己已取得目的地国的入境签证和经停国家的过境签证,签证种类与出国目的相符,签证的有效期和停留期与出行计划一致。但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际惯例,即使您已取得一国签证,该国也有权拒绝您入境而无需说明理由。
四、核对机(车、船)票。仔细核对票面上所显示的登机(车、船)时间、地点以及联程票的前后衔接是否正确。
五、了解您的旅行目的地国。尽可能收集目的地国的风土人情、气候情况、治安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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