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和律师接待工作的公告
- 制定机构: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
-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30日文书字号:
- 生效日期:2020年01月30日效力级别:检察院文件
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和律师接待工作的公告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指示和要求,最大限度减少来访群众、律师等诉讼参与人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在等待接访、办理业务过程中流动聚集,防止疫情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现就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2月3日起,成都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暂时关闭,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律师接待中心执行现场办理预约机制,倡导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办理业务。
二、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反映诉求途径
(一)邮寄或快递
群众反映诉求,可以将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以及法律文书等)邮寄或快递至: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菊乐路216号成都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邮政编码:610041。请注明准确的寄件人和联系方式,便于工作人员收到邮件后与寄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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