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中国银监会恩施监管分局关于湖北利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地址的的批复
- 制定机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恩施监管分局
-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06日文书字号:恩银监复〔2018〕23号
- 生效日期:2018年06月06日效力级别:地方政府(部门)文件
中国银监会恩施监管分局关于湖北利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变更营业地址的的批复
恩银监复〔2018〕23号
利川农村商业银行:
你行《湖北利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综合楼迁址的请示》(利农商银文〔2018〕16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湖北利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法人机构地址由湖北省利川市清源大道84号迁至湖北省利川市滨江南路1号龙船天街A2-132。
二、你行应将迁址事宜通知有关客户,并做好工作衔接。
三、请你行自文到之日起10日内,持本批文以及其他申领金融许可证的材料,到我分局领取湖北利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金融许可证。自领证之日起30日内在指定媒体上进行公告,同时在你行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及时公示,并持新颁发的金融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在完成相关手续后3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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