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规标题: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湖南省军区后勤部关于做好湖南陆军预备役步兵师高技术条件下战时快速动员后勤保障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构: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湖南省军区后勤部
- 发布日期:2000年09月14日文书字号:湘政办发(2000)74号
- 生效日期:2000年09月14日效力级别:联合发文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湖南省军区后勤部关于做好湖南陆军预备役步兵师高技术条件下战时快速动员后勤保障工作的通知
(湘政办发[2000]74号)
长沙、株洲、湘潭、岳阳、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军分区(警备区)后勤部,湖南陆军预备役步兵师后勤部,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1998]110号文件精神,为适应新时期军事斗争需要,做好湖南陆军预备役步兵师高技术条件下战时快速动员后勤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预备役步兵师战时快速动员后勤保障工作的组织领导
预备役步兵师实施战时快速动员是军队和地方的共同责任,其后勤保障工作在省军区、军分区(警备区)以及省、市两级政府的领导下进行。战时快速动员后勤领导机构的设立,以省军区、军分区(警备区)两级后勤机关为主体,省、市两级计委、经贸委、财政、交通、卫生、粮食、石油等部门和单位以及预备役部队师、团两级后勤机关派员参与,负责预备役步兵师动员组建中各项保障的组织、协调与落实。军地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在战时快速动员后勤领导机构的统一组织指挥下,密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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